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 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 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 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 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 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 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 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 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 侯,条侯欲自杀, 夫人止之,以 故不得死, 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... 更多 >>